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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构建高效立法工作格局 努力实现以良法促善治

2023/10/12 15:42:26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0月12日讯 10月12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地方立法工作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工作情况。

  2015年8月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构建高效立法工作格局,确保济宁市立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共制定16部法规,对其中的4部法规进行了修正,努力实现以良法促善治。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立法。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生态济宁、绿色发展”建设目标,针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2+26”通道城市大气质量特殊要求,制定了《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宁市泗河保护管理条例》《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根据大气环境治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正。针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质的特殊要求和济宁市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济宁市实际,制定了《济宁市节约用水条例》。这些立法在构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的高度评价,彰显了促进济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立法力量。

  围绕城乡建设和管理开展立法。城乡建设和管理不仅是地方立法的重点,还是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方面,受到社会普遍关切。为提高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回应社会对改善生活环境的关切,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制定了《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济宁市城市绿化条例》,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济宁市城市绿化条例》进行了修正。这些立法在提升公众环境卫生意识、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拓展城市文明深度和广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济宁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法治保障。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立法。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升农村生活环境质量,制定了《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为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预防电梯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济宁市电梯安全条例》。为打造更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制定了《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实施现代港航物流战略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岸线保护管理工作,提高港口岸线综合利用效益,推动经济、社会、生态和文化高质量发展,制定了《济宁市大运河岸线保护管理条例》。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健全各项立法工作制度,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为立法质量提供了有力机制保障。

  中国山东网记者 郝亚松 报道

编辑:王丽    责任编辑:徐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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