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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人防行政执法水平迈上新高度 筑牢护民之盾底线保障

2022/6/22 16:27:48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6月22日讯 (记者 郝亚松) 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是行政执法的组成部分,也是人民防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有利于强化全民防护意识,统筹社会资源,提高综合防护能力,有效维护国防利益。6月22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有关情况。

  近年来,济宁市人防办恪守人民防空为人民的初心使命,牢固树立法治人防意识,强化人防行政执法,用法制筑牢护民之盾底线保障。人防行政执法水平迈上新高度,依法行政能力跨上新台阶,为构建良好人防发展环境提供了坚实法制保障。

  人防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人防行政执法是规范人防建设行为,查处和纠正人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防空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人防办按照《济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要求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全力加快人防系统“三项制度”落实推动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职能权限、法律依据、救济渠道等信息进行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人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流程,明确对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实行全过程记录,细化执法环节,明确执法方式、记录内容、信息载体等方面的要求和标准,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范围、审核要素,对法制审核行为全面系统规范,实现审核工作全程明确清晰,操作规范可靠,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三项制度”的落实切实提高了我市人防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人防行政执法智能化水平实现质的飞跃。市人防办积极探索人防执法新形势、新业态,推进人防执法“网上办案+移动执法”智能化发展路径。按照行政处罚(强制)案件全部纳入山东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络运行系统运行工作要求,实现人防行政执法案件全部通过“济宁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系统”立案,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推进执法程序,案件办结情况统一公示。同时,按照市行政执法监督局统一建设标准要求,市人防执法系统在原有执法设备基础上增配移动执法仪、执法数据采集设备、移动端立案设备等硬件设施,全力保障人防执法工作开展,实现执法信息全面采集,确保全市移动执法系统的一致性。按照智能化要求,加大执法人员信息化执法能力建设,多批次对移动执法系统操作和使用进行现场操作培训,确保移动执法系统操作便捷、运行正常,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网上办案和移动执法业务水平。

  人防行政执法柔性化开展效果显著。市人防办秉持“慎罚恤民”法治思维和“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精神”服务理念,规范推进柔性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精神,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免罚、慎罚有关规定开展人防行政执法工作,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手段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通过广泛实践,进一步增强规范人防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的自觉性,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人防系统行政柔性执法,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慎罚机制,对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良好形象起到了重大推动作用。

  在中国人民防空成立72年的发展历程中,特别是近30年来,人民防空法治建设受到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对于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人民防空法治建设更应当着眼完善法规体系,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合法权益,全力保障人民防空建设依法有序进行,营造人防发展良好法治环境。

编辑:张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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