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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全面推行田长制 实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

2021/12/9 20:07:38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2月9日讯 (记者 胡高彤) 12月9日,记者从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讯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济宁市印发出台了《济宁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工作方案》,《方案》的实施有助于压实基层耕地保护责任,提高对耕地保护的重视程度,提升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参与耕地保护的积极性,从源头上防范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全面推行田长制,是健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严格耕地保护工作的制度创新,将给新时期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带来全面深刻的变化。

  将实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制体系,构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田长制”管理体系,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形成保护耕地合力,做到“谁的地、谁来管”,切实发挥基层田长作为一线“管理员”“宣传员”和“哨兵”的作用。

  将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保护耕地责任。《方案》设立各级田长、明确田长职责,将“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明确承担“田长制”日常相关工作的机构,负责督促下级田长落实保护责任,协调“田长制”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部门责任,监督指导下级“田长制”办事机构工作,逐级形成过程管控,进一步强化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

  将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严格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是目前各级政府必须要落实好的重要任务。推行“田长制”,通过基层田长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违法用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行为,在事件发生之初就及时进行劝诫和制止,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田长报告,让上级有关部门较早了解和掌握情况,迅速采取行动,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切实做到保护耕地,维护群众利益。

编辑:李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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