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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光辉 续华章丨“印象济宁”外宣精品征集评选活动正在进行中

2021/1/15 19:36:58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月15日讯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为突出展现济宁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示济宁外宣工作的创新成果,推动全市外宣领域各项工作的开展,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启动“印象济宁”外宣精品征集评选活动,征集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由参评单位组织举办的外宣项目、制作并已出版刊播的新闻作品、出版作品、外宣产品以及优秀外宣策划方案等。

  据了解,此次征集评选活动由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主办,中国山东网承办,活动将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发动的形式,面向济宁市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单位、各大中型企业以及涉及区域对外宣传的相关单位,以及外宣品的主创人员或优秀外宣活动的策划人员。征集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份,征集邮箱为yxjnzp@163.com。

  参评的外宣项目应为由参评单位或参评单位所在地方政府凭借地方资源优势组织举办的彰显地方文化特色、对外产生良好影响、具有固化形态、便于进行展示交流的展览、演出等对外宣传的文化交流活动,以及特色鲜明、影响深远的外宣策划方案。各参评单位限报2项。

  参评的外宣产品要以济宁文化为核心元素,融合现代设计,做到创意独特、主题表达准确清晰,带有济宁文化符号,能促进对外宣传,提升济宁区域形象。

  参评的新闻作品为已在境外和中央对外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正式刊播的新闻稿件;在省级对外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上正式刊播的外语新闻稿件。各参评单位限报2篇(幅)。

  参评的出版作品分为影视作品类和印刷作品类。影视作品类的形式和内容须符合对外宣传工作要求,包括在对外宣传中所使用的城市、行业或企业形象宣传片、专题记录片、电影、微电影、电视剧和电子出版物;印刷作品类包括对外宣传所使用的图书、画册、折页等各类印刷作品,该类作品原则上要求具有国际标准书刊号或国内统一书刊号,有些虽然没有统一书刊号,但制作发行量大、宣传效果显著的出版物也可参评。各参评单位限报2种。

  需注意的是,凡参评的影视作品、印刷作品及电子出版物,只能由该作品的主创人员或投资制作单位申报,不能由承制机构申报。作品主创人员以该作品署名作者为准;凡涉及多人共同创作的作品,参评单位必须在申报表格中逐一填写清楚该作品的作者或主创人员。

  作品征集结束后,将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初评为专家通过网络在线评选,复评为专家对作品原件现场评选,最终评选出32件优秀作品,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

编辑:李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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