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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五位一体”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020/4/15 11:29:10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4月15日讯 (通讯员 李琳) 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被授予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连续十七年保持山东省“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山东未检工作‘五个一’星火工程第一批示范单位”。

  多角度实现家庭保护

  积极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邀请中小学生及家长参观、感受检察工作,督促家长负起监护教育责任。推进检务公开,认真倾听家长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改正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法治宣传赶大集”“走进留守儿童家庭”“家长法治课堂”等活动,将法治精神传递到广大家庭,营造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家庭氛围。

  多举措加强学校保护

  检察长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加强德育工作,参与研究制定法治教学规划,深入开展犯罪预防工作,促进形成检察机关与学校联动工作格局。持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巡展巡讲活动,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加强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跟踪落实工作,推动健全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机制,督促做实校园安全建设。利用“检校共建基地”,帮助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学习技能、回归社会。

  多途径规范网络保护

  畅通权益保护新渠道,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定向帮扶。继续完善集控告申诉举报、网上法治宣传教育、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一体的“阳光未检平台”,定期发布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未检工作动态,搭建未成年人在线法治教育新阵地。

  多渠道实现社会保护

  成立未成年人爱心联盟工作室,加强与共青团、关工委、民政、学校、社区联系与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合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政策落实。结合办案,向辖区公安局、人社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促进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娱乐场所等社会隐患的综合治理。

  多形式开展司法保护

  注重培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积极推进“三化并举”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综合体系创新做法。提前介入,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的周某某故意伤害案被评为全省“精品示范案件”,陈某某强奸案被评为全省“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品案件”。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规范社会调查、法律援助、法治教育、亲情会见、定期回访、跟踪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办案流程,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帮助其重返社会。

编辑:王丽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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