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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安机关公布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2019/5/15 19:42:37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济宁5月15日讯(记者 胡高彤) 5月15日,济宁市公安局召开“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五起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1【制售假币】

  济宁公安机关连续破获四起制售假币案

  2018年5月,济宁市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云端行动”推送的相关线索,悉心经营,扩线追踪,落地布控,精准打击,在7天时间内,组织曲阜、汶上、嘉祥、高新区等四地经侦部门连续破获购买假币、伪造货币案件4起,抓获渠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捣毁假币加工窝点4处,现场缴获假币5万余元,收缴电脑、打印机、印章、凹凸版、物流单、滚轮、油墨等作案工具一宗。目前,相关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2【非法集资】

  北京全家福汶上老妈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正伙同夏某以北京全家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打着免费保健足疗、足疚等养生项目的幌子,以免费领取产品、购买套餐,并承诺一定期限内高额返利为诱饵(消费返利),吸引100余名离退休老年人注册北京全家福“老妈乐”网上商城平台会员,骗取会员购买1280元、6400元至25600元不等的消费套餐,共非法吸收资金460余万元。2018年2月28日,汶上县公安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成功抓获刘某正、夏某两名犯罪嫌疑人。2019年4月29日,汶上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夏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案例3【非法集资】

  孔某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8年3月,曲阜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曲阜市姚村镇薛家村村民孔某成以高息为诱饵,违反国家金融政策,非法向本村及邻近村民吸收存款。经查:自2013年上半年以来,曲阜市姚村镇薛家村村民孔某成,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开具居间放款证明,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金并支付月息1%的高利息为诱饵,采取口口相传的方式,面向社会不特定群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4.18万元,涉及群众30余人,造成数百万元无法兑现。2018年6月27日,曲阜市公安局以孔某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2019年4月10日,曲阜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孔某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案例4【网络传销】

  微山破获UC美中众筹理财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近期,微山经侦连续破获UC 美中众筹理财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和尊享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抓获嫌疑人8人,批准逮捕6人,移送起诉6人。经查:自2015年8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杰、胡某秋经人介绍加入XOOM国际平台,注册成为会员并加入理财微信群,通过群聊的方式发送传销文字、语音、视频资料,吸引微信好友发展下线会员。截止案发,该传销团队累计发展下线会员200余人,涉案资金巨大。公安机关在侦办UC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孙某伙同他人开设www.zunxianghuivip.com网站,设立HEG尊享汇项目,以博彩为噱头,以高额返利为诱饵,收取100-20000美金六个档次不等的入门费,进行网络传销活动,从中获利10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张某杰伙同史某、王某等人通过微信了解尊享汇项目后,迅速注册成为会员,建立微信群,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引诱微信好友参与注册,吸引参与者交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会员。截止案发,累计发展尊享汇会员30余人。

  该案犯罪嫌疑人以合法的注册公司作掩护,以华丽的网页宣传和高额的回报作诱饵,诱骗网民登陆并加入成为会员,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切莫轻信网络虚假宣传,特别是“一夜暴富”的神话,不要被一些所谓的正规公司的网络页面所迷惑,随意点击登陆,不要轻易付费注册,远离传销侵害。

  案例5【虚开发票】

  梁山县公安局打掉特大暴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

  2018年11月,梁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鹰击3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以马某某、李某某、董某某等为首的4个犯罪团伙,通过直接或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注册大量空壳公司,伪造虚假业务交易,大肆进行虚开、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该案涉及全国6个省的120户企业,涉案价税金额4亿余元。2019年1月15日,在济宁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一举打掉4个犯罪团伙,抓获15名犯罪嫌疑人,查获营业执照70余份、企业公章560余枚、身份证60余张、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18000余份、金税卡500余个,查扣手机50余部、电脑20台、打印机10台。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审理中。

编辑:伊帆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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