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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就业 促创业 济宁推出一揽子新政

2019/2/22 10:03:28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济宁2月22日讯 (记者 胡高彤) 日前,济宁推出17条就业政策,主要包括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培训、就业帮扶、推动政策落地生效等五个方面。与之前出台的政策相比,这次政策突破的力度非常大,并在诸多方面都有政策突破与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支持企业力度加大

  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提高到50%;无法正常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的困难企业缓缴社保条件放宽为连续3个月以上,缓缴范围扩展五险,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社保补贴范围扩大到“五险”;对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阶段性降至1%政策。

  扶持创业力度加大

  从今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达到400万元;取消1.5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条件中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限的要求;按规定扣减限额9600元的自主创业人员应缴纳相关税费。

  促进培训力度加大

  将企业在职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同时把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补贴范围;将见习补贴范围由择业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将补贴标准由最低工资标准提升至1.2倍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职业培训期间再给予最长不超过30天的生活费补贴。

  完善服务力度加大

  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大龄、残疾、低保家庭等劳动者可在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对生活困难又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倍。

  推动落实力度加大

  加强统计监测和形势研判,做好全市150家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同时加强对企业用工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和裁员等情况的监控,积极防范并妥善应对规模性失业、欠薪逃匿、重大劳动争议等事件。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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