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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每个家庭有关 济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出炉

2019/1/7 11:16:21   来源:今日运河    

  日前,济宁市发布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努力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到2020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即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

  同时,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健全幼儿园教师配备机制,建立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在园非公办教师工资水平普遍提高。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促公平、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市、县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审批设立公办幼儿园,重点保障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实验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和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在农村,整合设立中心幼儿园及分园,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社区、农村幼儿园由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带动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和提高。

  在城区,大力推行集团化办园,扩大公益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学前教育机构的变更或者停办应当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法人登记,逐步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当地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资源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确保公共资源不流失,教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提高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配建标准,每3000—5000人口设置一所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规模不足3000人的居住区,城乡规划部门进行区域统筹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或在该居住区按照3班规模人均指标设置办园点。

  明确配套幼儿园投资来源为开发企业的实行“交钥匙”工程,由开发企业无偿优先代建,建成并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无偿交付当地教育部门。分期开发的项目应将配套幼儿园安排在首期建设,开发企业申报规划审查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严格审核配套幼儿园建设期限,保证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配套幼儿园投资来源为当地政府的,由当地政府或委托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建成并验收合格后交付当地教育部门。

  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条件不具备的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方式,按照约定条件无偿委托学前教育专业机构、社会团体、民办幼教集团等举办成资产国有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插建居住区楼盘要充分考虑幼儿学位需求和教育承载力,按照标准补建、配建幼儿园,学校布局调整闲置校舍、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资源,要优先改建为幼儿园。

  城镇居住区幼儿园按照“一园一案”原则进行全面整改,对规划不足、应建未建、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2020年年底前要全部整改到位。对幼儿园配建不及时的,责成开发企业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套建设,对开发企业违反规划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根据规划部门定性意见或拆除、或改建,按规划要求限期完成幼儿园建设。

  对开发企业违规出租、办成高收费幼儿园的,责成开发企业限期收回并依法追究责任,对历史形成的一定区域内幼儿园短缺问题,有关部门要抓好选址、设计、施工管理工作,确保能够在合适的地点建成规模适当、功能适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幼儿园。

  农村幼儿园建设方面,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体系,“大村独办、小村联办”,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或在小学附设幼儿园。

  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未建成的县市区2018年必须完成建设。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或捐助学前教育,民办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幼儿园相同的价格政策、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吸引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出资举办幼儿园。

  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扶持,由教育、物价、财政三部门每年联合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到2020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民办幼儿园总数的50%以上。认定通过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县(市、区)教育部门向社会公布并统一标识,按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类别、办园条件、保教质量等通过生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根据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省定最低标准,济宁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710元,市直、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自2019年起执行。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自2020年起执行。

  已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制度且标准高于市定最低标准的不得降低现行标准,以后将建立幼儿园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对办学质量高、社会效益好、招收残疾儿童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幼儿园收费定价方面,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学前教育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由市、县两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幼儿园类别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自主确定,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并完善资助体系。

  落实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逐步提高资助标准,对孤儿、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免收保教费。

编辑:林丽霞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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