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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外出旅游多留心 济宁市消协:谨防消费陷阱

2018/9/30 11:18:47   来源:东方圣城网    

  “中秋节期间,我通过微信朋友圈看到某旅行社代理人曹某发布的华东五市旅游宣传,因团费价格低,与其确定了该行程并以微信转账方式进行了支付。行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后,我找到曹某反映问题,结果对方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市民赵先生说,本高高兴兴出游,没想遇到糟心事儿。每年国庆长假都是市民外出旅游的高峰期,旅游方面的各类纠纷也随之而来。市消协王勇主任提醒消费者,选择旅行社报名线路时应谨防消费陷阱。

  慎重选特价产品,价格不是唯一选择标准

  游客在网站上购买旅游产品,应选择具备正规资质的旅行社提供的产品,并签订电子旅游合同。线下旅游要查看旅行社是否有经营资质,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知晓相关条款,要向旅行社索要相关票据。

  此外,不少在线旅游网站推出“秒杀”、“特价”等活动,面对低价诱惑,先问清限制使用条件,看清合同已包含内容和需自理项目,不能将价格作为唯一选择标准,“一分价钱一分货”,价格越低,甚至免费赠送,自然难以保证服务质量。

  自驾旅游应及时了解路况

  国庆长假期间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旅游交通和旅游接待会形成一个高峰,自驾游客应及时了解路况、景区情况,随时调整行程,保证旅游品质。自驾游客还要加强对车辆的相关保养和检查,注意恶劣天气,切勿超速和疲劳驾驶,保障旅游行车安全。

  在旅游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互相理解、相互沟通,避免过激行为。如协商不成,可以拨打全国旅游投诉咨询电话:12301。牢记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纠纷及时收集相关违约或违法违规证据材料,否则,在出现旅游纠纷时将维权困难。

编辑:胡高彤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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