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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出台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方案 校外活动纳入考核

2018/6/14 15:29:15   来源:济宁晚报    

  昨日,市教育局出台《济宁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方案》。《方案》中指出,我市将建立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适用于我市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全体学生,学生在初中、高中的测评结果将分别作为高中、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具有普通高中学籍在校学生的测评结果要按照一定权重计入普通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测评成绩指标

  基础指标

  包括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是指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表现。

  学业指标

  包括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课标为依据,通过学期、学年学科性考试考查考核,考试将以笔试和现场测试两种方式进行。

  发展指标

  包括校外学习和艺术特长,即学生自主参加校外艺术学习、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主要指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和在学校现场测评(主要指校级艺术展演活动)中展现的某一艺术项目的特长(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绘画、书法等),以及参加校级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学生艺术比赛(展演)活动获奖情况。

  提醒

  发展指标中的“校外学习”不包括学生接受的家庭艺术教育,也不包括学生参加的社会艺术培训机构或个体培训者所组织的艺术培训。而艺术特长则限定为“在学校现场测评中”和“参加校级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展演)”展现出来的艺术特长,社会艺术考级、艺术竞赛的等级名次证书等不能直接作为艺术特长测评的依据。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以分数和等级形式呈现,测评结果以分数形式上报。

  总分为110分,分别是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三项指标合计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至89分为良好,60至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编辑:郝亚松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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