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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教育局本月起全面排查校外培训机构

2018/5/27 19:21:01   来源:齐鲁网    

  教育,是每一个家庭的头等大事。现在不少家庭的孩子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高中毕业,放学、周末和节假日时间几乎都是在课外补习班度过的。

  提高班、强化班、精英班、培优班……近年来,各式各样的校外培训班竞相涌现," 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让不少家长宁愿支付高额费用,也要将孩子送去校外培训机构。那么,问题来了!你给孩子报的课外培训机构到底怎么样?孩子们的课外负担是不是过重了?

  近日,济宁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五部门联合下发《济宁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于今年5 月-10 月重点开展校内办学行为规范、教师有偿补课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等方面的工作。

  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小学三年级及以上课后作业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要求严格控制。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

  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十项严禁" 纪律,禁止所有小学、初中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

  严格规范日常考试

  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组织实施学生考试。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教师有偿补课治理

  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在职教师均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无论是否取酬)。严禁教师" 上课不讲、课后讲"。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所有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

  校外培训机构全面纳入监管范围

  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开展辅导培训的校外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统计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工作底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否则取消办学资格。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在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虽然取得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但尚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的,一律指导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拒不办理证照的要依法取缔。

  扎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外教育规律,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上学日放学后组织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活动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组织志愿者、购买社会资源参与等多种形式开展课后服务。严禁通过购买课后服务方式变相开展学科知识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课后服务专项经费,用于校外人员补助或购买社会服务。

编辑:李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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