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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通报5起扶贫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5/8 10:18:39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济宁5月8日讯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化扶贫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7日,济宁市纪委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任城区南张街道东街村原村主任陈兆纪向村民索要好处费等问题。2014年8月, 陈兆纪在为本村村民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过程中,索要好处费500元。2015年3月,村民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后,陈兆纪再次索要好处费2000元。陈兆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12月,陈兆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鱼台县张黄镇袁洼村党支部原书记朱汉春违规套取扶贫资金、收受他人财物问题。朱汉春在任袁洼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安排他人伪造该村57户贫困户莲藕种植项目名单,套取国家扶贫资金30万元,用于村基础建设开支;朱汉春在袁洼村道路工程中为承建方谋取利益提供帮助,承建方送给朱汉春5000元表示感谢,朱汉春收受后据为己有。2017年12月,朱汉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金乡县马庙镇曹楼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寻学兰违规向群众摊派费用问题。寻学兰任曹楼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该村在进行电网改造时,违规向村民收取电表费1.87万元。2018年4月,寻学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梁山县杨营镇民政办工作人员郑克云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至2017年,郑克云履职不力,未及时办理该镇17名死亡贫困人口的停保手续,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6万余元。2017年12月,郑克云受到警告处分。

  曲阜市时庄街道民政办主任杨立新对待群众态度蛮横问题。2018年3月6日下午,杨立新工作日午间饮酒后在办公室电话回答群众有关政策咨询时,态度蛮横,工作方式简单,被群众举报。2018年3月,杨立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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