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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两会热议:如何让电动三、四轮汽车合规上路

2018/1/17 22:31:32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郝亚松

  中国山东网济宁1月17日讯 (记者 郝亚松) “电动三、四轮汽车成了超标车肆意生产、任性上路的“遮阳伞”,大量电动三、四轮车辆开上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随意抢道、并线,造成了很多安全事故。”2018年济宁两会期间,多位政协委员都谈起了无牌的电动三、四轮汽车,呼吁出台详细的相关法律法规,严管“任性”电动车。

  电动三、四轮汽车的购买群体主要为中老年人,以代步或接送孩子为主,由于驾驶人年龄较大且无驾驶证,未接受过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车辆随意在道路上掉头、抢占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等现象比比皆是,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更给管理者带来了诸多不便和误解。

  “使用电动三、四轮汽车的多是接孩子的老年人,由于老年人对交通法规缺乏认识,横穿马路、闯红灯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电动汽车和机动车发成碰撞或造成擦刮事故,很有可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济宁市政协委员吴肖华告诉记者,中老年人的眼力和四肢控车能力都会有所下降,极易引发各类交通事故,社区和街道要积极普及这方面的交通法规,让每个年龄段的公民都能牢记交通知识,确保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由于驾驶电动汽车可以规避交通违章处罚,不少年轻人也开始驾驶电动汽车无牌上路,给城市车辆管理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济宁市政协委员郝玉麒建议:“生产厂家应立即停产超标车辆,已产的(超标车辆)不得出库,出库的电动汽车一律要上牌;公安部门要规定从某一日期起,无牌电动汽车、老年代步车等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对于已经上路的超标电动车和老年代步车,可以由厂家安排技术人员到各地改装、改造,把过高的速度降低下来。”

  济宁市政协委员公茂庆认为,电动四轮汽车的驾驶人应取得C2驾驶证、购买车辆交强险后才可上路行驶。他说:“市场上的四轮电动车有关技术指标部分已经基本符合机动车的特征,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应该定性为机动车,对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辆者将按照相关规定处以罚款,对驾驶无牌电动四轮车辆上路者,应以机动车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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