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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积极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 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2017/12/30 19:06:36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济宁12月30日讯 12月30日上午,元旦假期的第一天,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安护佳节”行动流通环节工作小组就来到城区吉祥农贸市场、新华路农贸市场便民疏导点、沃尔玛超市神道路店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店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节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肉制品、奶制品、酒、蔬菜等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食品。

  此次检查,共检查各类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业户12家,对个别业户存在的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了责令整改。检查中未发现经营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问题食品行为。据执法人员介绍,同样的节日食品安全检查,全市14个县(市、区)都在同步进行中。

  据了解,为保障全市人民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今年12月29日至2018年3月5日期间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行为,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节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行动期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将结合节日特点,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庙会灯会等重点区域,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型商超、餐饮聚集区(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单位,酒、肉、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蔬菜等重点品种加密监督检查频次、增加监督抽检批次,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着力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获得感,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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