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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万余元到手 济宁360多名农民工乐开花

2017/12/26 10:24:12   来源:东方圣城网    

  12部门联合专项检查、建清理欠薪工作台账……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我市多管齐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值得关注的是,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和高新区清欠办联合办案,坚持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的原则,开辟欠薪案件“绿色通道”,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

  受理投诉

  工作人员加班到凌晨,工资数额具体到每位农民工

  近日,在济宁高新区清欠办,经过填写工资清算证明、签字、按手印等一系列程序,24个班组的360多名农民工终于领到了471万余元血汗钱。“这下可算能睡个踏实觉了!”孙某仔细地数着手里的一叠叠钞票,脸上乐开了花。

  不久前,孙某等农民工集体到高新区清欠办投诉称,某建筑标段项目负责人刘某拖欠他们在某建筑工地项目的人工工资共计700万余元。受理投诉后,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立即组织人员研究案情,经调查取证得知,孙某等360多名农民工在该项目工地上工作,共计24个班组,分别从事木工、瓦工等工作,截至该项目完工,一直未领到人工工资,多次讨要仍无结果。

  “此案涉及人数多、金额大,调查后,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组织项目开发单位、建设单位及农民工班组组长三方代表进行详细协商,通过计算工程量,在对账过程中将人工工资、材料款、机械租赁费用等分别整理核对,剔除除农民工工资以外的一切费用。”据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张建介绍,为确保农民工尽快拿到血汗钱,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与高新区清欠办工作人员每天都加班到凌晨,最终明确这360余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实际为471万余元,工资数额具体到每一位农民工,项目开发单位、建设单位及农民工班组组长三方对此结果均无异议。

  绿色通道

  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确保工资支付到位

  “劳动报酬数额确定后,如何筹集资金进行发放是面临的又一难题。”张建说,各方均表示资金紧张,甲方认为已按合同约定拨付了工程款,没有违约,而乙方认为由于所签订的合同存在瑕疵,实际施工量远远大于合同约定拨付节点的工程量,应按实际施工量拨付工程款,双方产生争议,造成暂时无法在近期内发放农民工工资。

  针对这一情况,市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分别与各方谈话,明确告知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所有施工企业不得采取每月支付生活费、过后结算工资的方式支付工资。最终,甲乙双方达成资金筹措协议,共同发放所拖欠农民工工资,通过分阶段、分班组的形式将所拖欠工资发放到了农民工手中。

  对于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和高新区清欠办联合办案,坚持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的原则,开辟欠薪案件“绿色通道”,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在此,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也提醒建筑业劳动者,在发生欠薪行为后,要及时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相关证据材料,到欠薪发生地的住建部门清欠办投诉,依法理性维权,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属地管理

  四川农民工讨薪难,劳动监察部门来帮忙

  “前不久,老张等人到高新区清欠办投诉某建筑项目负责人王某拖欠52名农民工68万元工资。”张建告诉记者,在这批农民工中,老张的情况有些特殊,他和项目承包人王某是四川老乡,当初因为工期紧王某找到他帮忙,老张便将青岛的工人带到济宁干活,谁知工程完工以后,再向王某索要工资的时候遇到了难题,几经讨要都未支付。

  经劳动监察人员查证,建筑公司有充足证据证明已向王某支付了劳动者全部的劳动报酬,王某并未向劳动者支付,针对这一情况,市劳动监察支队对王某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其补发工资,但到期后,王某仍以筹集资金困难为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刑法,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打算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向公安机关移交进行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此情况下,联合执法组加大办案力度,王某见此情形,彻底打消了拖一拖的逃避侥幸心理,他筹集齐所拖欠工资,最终52名农民工领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张建说。

  下一步,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将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点。加强工资支付监察执法,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持高压态势,快查快办欠薪案件、从严打击欠薪行为,并建立联合诚信惩戒机制。

  新闻链接

  我市重拳整治欠薪 老赖将拖入黑名单

  近日,市人社局印发《济宁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2018年春节前,在全市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如遇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可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也可登录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平台进行网上举报。

  全市建立清理欠薪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及时妥善处理欠薪问题或欠薪隐患,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加付赔偿金并处以罚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通过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

  为推进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奖励诚信、约束失信机制,亮剑不诚信行为,市人社局出台了劳动保障诚信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造成严重后果的、欠薪逃匿的等规定的11种情形,被列入济宁市劳动保障诚信黑名单予以发布。加强对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先树优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和个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失信的违法成本。

编辑:林丽霞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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