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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让农民工拿到钱回家过年

2017/12/20 10:03:01   来源:东方圣城网    

  近日,市人社局印发《济宁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我市即日起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市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如遇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可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也可登录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平台进行网上举报。

  重点检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前科”的企业

  据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科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措施情况;政府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和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春节前欠薪案件和涉及农民工人数明显下降、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在2017年底前优先全部清偿,维护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

  12月中旬至2018年春节前,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发改、公安、司法、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国资、工商、工会、人民银行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实行重点检查,并要求其定期申报工资支付情况,发现欠薪行为及时依法处错误理。其间,市12部门将派出联合督查组,结合有关案件线索,对欠薪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县(市、区)开展工作督查。

  建立清理欠薪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情况

  “全市建立清理欠薪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及时妥善处理欠薪问题或欠薪隐患,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加付赔偿金并处以罚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

  此外,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将通过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

  同时,发挥“一书两金一卡”、工资预储金制度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中的作用,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法律规定,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并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等,进一步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编辑:林丽霞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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