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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办中小学收费新规7月起实施 不得强制订购教材

2017/6/29 10:29:24   来源:济宁新闻网    

  近日,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全市公办中小学收费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严禁向学生强制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商品,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订购各种教辅材料、学具、报刊杂志等。

  同时,高中学费、住宿费和初中、小学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小学生每三年配发运动装和夏装各一套,统一报市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济宁新闻联播》)

编辑:林丽霞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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