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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本月起食品摊点纳入监管范围 须“持证”经营

2017/6/13 10:36:24   来源:齐鲁晚报    

  11日,任城区食安办召开《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贯彻落实工作会议,部署食品摊点备案工作,本月起食品摊点纳入监管范围。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和《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已于6月1日实施,明确将食品摊点纳入监管范围,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摊点备案工作,食品摊点在划定的经营区域、经营时段持《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经营。

  食品摊点,是指无固定门店,从事食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食品小摊点为我们的日常饮食生活提供了便利,但也呈现“多、小、散、乱、差”等特点,流动性大、经营规模小、营业地点散、卫生条件差、安全风险高等特点。

编辑:林丽霞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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