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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通报撤销部分文明单位

2017/6/6 17:06:38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济宁6月6日讯 近日,记者从济宁市文明办获悉,根据第三方模拟测评情况和对城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落实“路长制”督导检查情况,按照《济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问责暂行办法》《济宁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撤销以下单位“文明单位”称号。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洸河街道在第三方模拟测评中,列主城区街道最后一名,撤销洸河街道办事处“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西城支行落实“路长制”工作不力,失去先进性,撤销其“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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