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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冒“快递员”敲开门 持刀向女子索要3万

2017/5/10 10:09:03   来源:齐鲁晚报    

  刀架脖子、胶带捆绑手脚、强行被带手铐……说起去年9月26日上午的遭遇,济宁的张女士仍心怦怦直跳。一名自称是快递员的男子进入其家中,将她控制并索要3万元现金。见丈夫回家后,男子还掏出“手枪”相威胁,然后慌忙逃窜。男子孟某因犯抢劫罪,并判入狱6年5个月并处罚金。

  去年的9月26日上午10点40分,张女士听到有人敲门。“我是送快递的,有您的一个邮件。”张女士透过门镜看到,一名头戴某快递公司帽子的青年男子站在门外等候。

  张女士打开门后,该男子突然将一把匕首架在她的脖子上,并快速将门锁死。

  随后,男子从包中拿出一副手铐,将张女士的双手铐住,用胶带捆绑住她的双手和双脚。“拿出3万元钱来,否则就要你的命。”

  听到陌生男子的话,张女士更加恐惧。就在张女士与陌生男子周旋时,丈夫孙先生回到家中。

  看到孙先生,陌生男子紧张起来,从背后掏出一把“手枪”,并威胁说要开枪打死他们。说话中,男子迅速从张女士家逃离。

  孙先生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调取了小区监控录像。

  当时晚11点,22岁的男子孟某主动到曲阜市公安局投案,并向民警供述了当日实施抢劫的经过。

  两天后,任城区公安分局民警将孟某押回后进行详细审讯,确认其就是对张女士实施抢劫的假冒快递员。

  审讯中,孟某还向办案民警上交了一把折叠式匕首、 一支玩具仿真手枪。

  据孟某供述,2016年9月中旬,他游荡到任城区,到多个居民小区探查环境进行踩点,预谋入户抢劫,最终选定张女士所在的小区。为方便作案,孟某还特意网购了折叠式匕首、手铐、仿真玩具手枪、胶带、带有某快递公司字样的帽子等作案工具。

  任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入户索取他人现金3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成立,予以确认。

  最终,法院判定被告人孟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5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编辑:林丽霞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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