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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城区供暖期延长5天 价格下调至20元每平

2016/10/25 15:54:44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济宁10月25日讯 (记者 郝亚松) 昨日上午,济宁城区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在济宁运河宾馆会议中心三楼2号会议室召开。

  听证会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供热管理条例》、《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成本监审结论并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居民供热终端销售价格将由现行建筑面积21元/平方米调整为20元/平方米,下调1元/平方米;供热时间由120天调整到125天,供暖期增加5天;对困难居民家庭,仍按市民政局、总工会、财政局和物价局《关于发放市城区城镇困难居民家庭冬季取暖补贴的通知》给予补贴。根据以上听证方案调整后,依照可比口径及由高到低顺序,济宁城区居民供热价格在全省17市中排第13位。

  济宁城区现行居民供热价格是2008年制定,集中供热成本为37.2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考虑到居民承受能力,确定的居民供热价格为21元/平方米,低于供热成本。对价格倒挂部分,主要由政府采取多种形式补贴的方式予以弥补。城区现行的21元/平方米居民供热价格,按可比口径(建筑面积及120天供热时间),在全省17市中按由高到低顺序,与东营、济南并列第8位。

  据了解,2008年进行供暖成本监审时,核定的是2007年9月至2008年8月购进煤炭价格,这期间煤炭价格不在高位,热源生产企业平均采购价格约418元/吨(不含税,含运费,4500-5000大卡/千克)左右。2008年下半年煤炭市场价格开始上涨, 2012年后逐步回落。今年以来煤炭价格反弹回升,近期市场价格为540元/吨左右。

  影响供热成本的因素涉及多个方面,除煤炭价格外,还有供热规模、技术更新、环保投入、人员费用、供热温度调整等。其中,供热规模扩大、技术更新及企业加强管理等能降低供热成本,环保投入加大、人员费用上涨、供暖温度提高到18℃等又拉动供热成本上升。

  此次济宁城区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区域包括: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兖州区居民供热价格自行管理。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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