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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家装合同要避开“文字陷阱”看不懂的细节问清楚

2016/3/22 11:22:46   来源:东方圣城网    

  春暖花开,不少年前拿到新房钥匙的市民开始找装修公司为新房进行装修。说道装修经历,不少市民表示这简直就是一场“斗志斗勇”的过程,一不小心便会落入不良装修公司设置的“文字陷阱”中,白白花掉不少银子。

  “我家装修前便听朋友说了不少关于装修公司的问题,比如无法如期竣工、装修途中增加不合理费用等。直到自己装修了,才发现这里面问题真的不少,中间因为装修细节,我还曾和装修公司争执过几次。”谈起去年装修新房时的经历,市民杨先生告诉记者,装修简直像“打仗”,几乎每天都去看装修进度,仔细斟酌装修合同,查看各种建材质量,生怕一个不小心踏进“陷阱”中,花了冤枉钱。还有部分市民表示,自己找装修公司时根本就没有签订合同,有的即便签订了合同,其中规定的内容也很笼统,万一发生纠纷,很难确定双方的责任。

  在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一些不良装修公司则利用业主不懂行的空档,故意玩弄文字游戏,让业主掉入事前设计好的陷阱,发无良之财。因此,山东工商管理局网站特别针对装修合同陷阱向市民发出提醒。

  首先,市民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斟酌各个条款的意思,不要一时粗心落入文字陷阱。在合同里,装修公司要注明“资质等级”,有些装修公司将建委的“设计资质”与“施工资质”混为一谈,或者利用其他公司的资质证书来蒙骗消费者。还有一些装修公司利用消费者的不内行,特别拟制了一些不具体或可做多种解释的条款,如很多装修合同上都有这样的条款:装修中如原品牌材料没货时,乙方(家装公司)可临时更换相同材料。但实际上,这种“相同材料”却可有多种解释:是同质量的、同品牌的,还是同价格的均没有写明,弄假空间非常大。

  另外,市民要注意合同上的材料品牌与实际是否一致。比如协议里规定:材料如有改变应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在内购材料供应合同里,也规定送货如有变更,应征求消费者同意。但验收材料时,一旦你不在场,装修队长便可代替消费者签收,代表客户同意变更。所以在与装饰公司签订装修签合同前,一定要吃透合同,以免被忽悠。有模棱两可或看不懂的条款,一定要问清楚。事前约定越详细,发生问题时越好解决。

编辑:林丽霞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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